甲泼尼龙

Methylprednisolone

甲泼尼龙为全身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只能作为对症治疗,只有在某些内分泌失调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替代药品。甲泼尼龙片可用于风湿性疾病、胶原疾病、皮肤疾病、过敏性疾病、眼部疾病、呼吸道疾病、血液病、肿瘤、水肿、胃肠道疾病、神经系统、器官移植、内分泌失调疾病等。 

简要说明书

药物不同剂型、不同规格,以及用于不同适应证时,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详细用法如下所示。 甲泼尼龙片 1.根据不同疾病的治疗需要,甲泼尼龙片的初始剂量可每天4mg到48mg甲泼尼龙之间调整。症状较轻者,通常给予较低剂量即可,某些患者则可能需要较高的初始剂量。 2.临床上需要用较高剂量治疗的疾病包括多发性硬化症(200mg/天)、脑水肿(200~1000mg/天)和器官移植(可达7mg/kg/天)。 3.经过一段时间的充分治疗后末见令人满意的临床效果,应停用甲泼尼龙片而改用其它合适的治疗方法。若经过长期治疗后需停药时,建议逐量递减,而不能突然撤药。当临床症状出现好转,应在适当的时段内逐量递减初始剂量,直至能维持已有的临床效果的最低剂量,此剂量即为最佳维持剂量。 4.医师还应注意对药物剂量作持续的监测,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病情减轻或加重导致临床表现改变。 患者对药物反应的个体差异。 患者遇到与正在治疗的疾病无关的应激状况。 5.在最后一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患者的情况在一段时间内加大甲泼尼龙片的剂量。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剂量需求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根据治疗的疾病和患者的反应作个体化调整。隔日疗法(ADT)隔日疗法是一种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方法,即指在隔日早晨一次性给予两天的皮质类固醇总量。采用这种治疗方法旨在为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提供皮质激素的治疗作用,同时减少某些不良反应,例如对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的抑制、类柯兴氏综合症、皮质激素撤药症状和对儿童生长的抑制。 6.隔日疗法(ADT):隔日疗法是一种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方法,即指在隔日早晨一次性给予两天的皮质类固醇总量。采用这种治疗方法旨在为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提供皮质激素的治疗作用,同时减少某些不良反应,例如对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的抑制、类柯兴氏综合征、皮质激素撤药症状和对儿童生长的抑制。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作为对生命构成威胁的情况的辅助药物时,推荐剂量为30mg/kg,应至少用30分钟静脉注射。根据临床需要,此剂量可在医院内于48小时内每隔4~6小时重复一次。 1.冲击疗法 用于疾病严重恶化和/或对常规治疗(如:非甾体类抗炎药,金盐及青霉胺)无反应的疾病。建议方案如下。 类风湿性关节炎: 1g/天,静脉注射,用1、2、3或4天 1g/月,静脉注射,用6个月。 因大剂量皮质类固醇能引起心律失常,因此仅限在医院内使用本治疗方法,以便及时做心电图及除颤。 每次应至少用30分钟给药,如果治疗后一周内病情无好转,或因病情需要,本治疗方案可重复。 2.预防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及呕吐 建议方案: 关于化疗引起的轻至中度呕吐: 在化疗前1小时、化疗开始时及化疗结束后,以至少5分钟静脉注射本品250mg。在给予首剂本品时,可同时给予氯化酚噻嗪以增强效果。 关于化疗引起的重度呕吐: 化疗前1小时,以至少5分钟静脉给予250mg本品,同时给予适量的灭吐灵或丁酰类药物,随后在化疗开始时及结束时分别静脉注射本品250mg。 3.急性脊髓损伤 治疗应在损伤后8小时内开始。 对于在损伤3h内接受治疗的患者:初始剂量为每公斤体重30mg甲泼尼龙,在持续的医疗监护下,以15分钟静脉注射。 大剂量注射后应暂停45分钟,随后以5.4mg/kg/小时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23小时。应选择与大剂量注射不同的注射部位安置输液泵。 对于在损伤3~8h内接受治疗的患者:初始计量为每公斤30mg甲波尼龙,在持续的医疗监护下,以15分钟静脉注射。大剂量注射后应暂停45种,随后以5.4mg/kg/小时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47小时。 仅此适应症能以此速度进行大剂量注射,并且应在心电图监护并能提供除颤器的情况下进行。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甲泼尼龙(以不到10分钟的时间给予大于500mg的甲泼尼龙)可能引起心律失常、循环性虚脱及心脏停搏。 4.其它适应症 初始剂量从10mg到500mg不等,依临床疾病而变化。大剂量甲泼尼龙可用于短期内控制某些急性重症疾病,如:支气管哮喘、血清病、荨麻疹样输血反应及多发性硬化症急性恶化期。小于等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5分钟静脉注射;大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30分钟静脉注射。根据患者的反应及临床需要,间隔一段时间后可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下一剂量。皮质类固醇只可辅助,不可替代常规疗法。 婴儿和儿童可减量,但不仅仅是依据年龄和体格大小,而更应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每24小时总量不应少于0.5mg/kg。 用药数天后,必须逐量递减用药剂量或逐步停药。如果慢性疾病自发缓解,应停止治疗。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作常规实验室检查,如:尿常规,饭后2小时血糖,血压和体重,胸部X线检查。有溃疡史或明显消化不良的患者应作上消化道X线检查。中断长期治疗的患者也需要作医疗监护。 本品可通过静脉注射、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紧急情况的治疗应使用静脉注射。静脉注射(肌肉注射)时,按指导方法配制溶液。 说明书
用法用量
药物不同剂型、不同规格,以及用于不同适应证时,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详细用法如下所示。 甲泼尼龙片 1.根据不同疾病的治疗需要,甲泼尼龙片的初始剂量可每天4mg到48mg甲泼尼龙之间调整。症状较轻者,通常给予较低剂量即可,某些患者则可能需要较高的初始剂量。 2.临床上需要用较高剂量治疗的疾病包括多发性硬化症(200mg/天)、脑水肿(200~1000mg/天)和器官移植(可达7mg/kg/天)。 3.经过一段时间的充分治疗后末见令人满意的临床效果,应停用甲泼尼龙片而改用其它合适的治疗方法。若经过长期治疗后需停药时,建议逐量递减,而不能突然撤药。当临床症状出现好转,应在适当的时段内逐量递减初始剂量,直至能维持已有的临床效果的最低剂量,此剂量即为最佳维持剂量。 4.医师还应注意对药物剂量作持续的监测,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病情减轻或加重导致临床表现改变。 患者对药物反应的个体差异。 患者遇到与正在治疗的疾病无关的应激状况。 5.在最后一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患者的情况在一段时间内加大甲泼尼龙片的剂量。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剂量需求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根据治疗的疾病和患者的反应作个体化调整。隔日疗法(ADT)隔日疗法是一种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方法,即指在隔日早晨一次性给予两天的皮质类固醇总量。采用这种治疗方法旨在为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提供皮质激素的治疗作用,同时减少某些不良反应,例如对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的抑制、类柯兴氏综合症、皮质激素撤药症状和对儿童生长的抑制。 6.隔日疗法(ADT):隔日疗法是一种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方法,即指在隔日早晨一次性给予两天的皮质类固醇总量。采用这种治疗方法旨在为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提供皮质激素的治疗作用,同时减少某些不良反应,例如对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的抑制、类柯兴氏综合征、皮质激素撤药症状和对儿童生长的抑制。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作为对生命构成威胁的情况的辅助药物时,推荐剂量为30mg/kg,应至少用30分钟静脉注射。根据临床需要,此剂量可在医院内于48小时内每隔4~6小时重复一次。 1.冲击疗法 用于疾病严重恶化和/或对常规治疗(如:非甾体类抗炎药,金盐及青霉胺)无反应的疾病。建议方案如下。 类风湿性关节炎: 1g/天,静脉注射,用1、2、3或4天 1g/月,静脉注射,用6个月。 因大剂量皮质类固醇能引起心律失常,因此仅限在医院内使用本治疗方法,以便及时做心电图及除颤。 每次应至少用30分钟给药,如果治疗后一周内病情无好转,或因病情需要,本治疗方案可重复。 2.预防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及呕吐 建议方案: 关于化疗引起的轻至中度呕吐: 在化疗前1小时、化疗开始时及化疗结束后,以至少5分钟静脉注射本品250mg。在给予首剂本品时,可同时给予氯化酚噻嗪以增强效果。 关于化疗引起的重度呕吐: 化疗前1小时,以至少5分钟静脉给予250mg本品,同时给予适量的灭吐灵或丁酰类药物,随后在化疗开始时及结束时分别静脉注射本品250mg。 3.急性脊髓损伤 治疗应在损伤后8小时内开始。 对于在损伤3h内接受治疗的患者:初始剂量为每公斤体重30mg甲泼尼龙,在持续的医疗监护下,以15分钟静脉注射。 大剂量注射后应暂停45分钟,随后以5.4mg/kg/小时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23小时。应选择与大剂量注射不同的注射部位安置输液泵。 对于在损伤3~8h内接受治疗的患者:初始计量为每公斤30mg甲波尼龙,在持续的医疗监护下,以15分钟静脉注射。大剂量注射后应暂停45种,随后以5.4mg/kg/小时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47小时。 仅此适应症能以此速度进行大剂量注射,并且应在心电图监护并能提供除颤器的情况下进行。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甲泼尼龙(以不到10分钟的时间给予大于500mg的甲泼尼龙)可能引起心律失常、循环性虚脱及心脏停搏。 4.其它适应症 初始剂量从10mg到500mg不等,依临床疾病而变化。大剂量甲泼尼龙可用于短期内控制某些急性重症疾病,如:支气管哮喘、血清病、荨麻疹样输血反应及多发性硬化症急性恶化期。小于等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5分钟静脉注射;大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30分钟静脉注射。根据患者的反应及临床需要,间隔一段时间后可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下一剂量。皮质类固醇只可辅助,不可替代常规疗法。 婴儿和儿童可减量,但不仅仅是依据年龄和体格大小,而更应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每24小时总量不应少于0.5mg/kg。 用药数天后,必须逐量递减用药剂量或逐步停药。如果慢性疾病自发缓解,应停止治疗。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作常规实验室检查,如:尿常规,饭后2小时血糖,血压和体重,胸部X线检查。有溃疡史或明显消化不良的患者应作上消化道X线检查。中断长期治疗的患者也需要作医疗监护。 本品可通过静脉注射、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紧急情况的治疗应使用静脉注射。静脉注射(肌肉注射)时,按指导方法配制溶液。
不良反应
在使用药物过程中,药物除了治疗您的疾病,还可能给您带来一些不适,这是药物不良反应,所有药物都有不良反应,但并非会发生在所有人身上。部分不良反应可能会在药物使用过程中消失,本品为抗肿瘤药,部分不良反应较为严重,须密切注意身体情况,当您遇到影响您生活的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和医生、药师沟通。 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体液与电解质紊乱:钠潴留;体液潴留(可表现为水肿);某些敏感患者的充血性心力衰竭;钾离子丧失;低钾性碱中毒;高血压。 肌肉骨骼系统:肌无力;类固醇性肌病;骨质疏松;压迫性脊椎骨折;无菌性坏死;病理性骨折。 胃肠道:可能发生穿孔或出血的消化道溃疡;消化道出血;胰腺炎;食管炎;肠穿孔。 皮肤病:妨碍伤口愈合;皮肤变薄脆弱;瘀点和瘀斑;反复局部皮下注射可能引起局部皮肤萎缩。 神经病:颅内压升高;假性脑肿瘤;癫痫发作;眩晕;欣快感、失眠、情绪变化、个性改变及重度抑郁直至明显的精神病表现。 内分泌:月经失调;出现柯兴氏体态(出现面如满月,水牛背);抑制儿童生长;抑制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糖耐量降低;引发潜在的糖尿病;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 眼部: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引起后房囊下白内障、青光眼(可能累及视神经),并增加眼部继发性真菌或病毒感染的机会。为防止角膜穿孔,糖皮质激素应慎用于眼部单纯疱疹患者;眼内压增高;眼球突出。 代谢方面:因蛋白质分解造成的负氮平衡。 免疫系统:掩盖感染;潜在感染发作;机会性感染;过敏反应;可能抑制皮试反应。 以下不良反应与注射给药有关: 过敏反应,伴有或不伴有循环性虚脱;心脏停搏;支气管痉挛;低血压或高血压;心律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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